租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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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前房客在合約期間要退租 經房東同意  可找人接手  得已退回押金  我正是接手人  當初與房東協商好  以一押一租的方式支付房租  但在付了一個月的一押一租時  出了車禍開刀  需復健養傷  不得已終止合約  可終止的時間在租屋的第二個月  前面所付的一個月押金被扣留  另外經協調  再繳了3000塊的水電費給房東  但由於押金部分沒付齊  房東不退押金給前房客  前房客找來我這邊  說要尋求法律上的協助
問題:
1.房東不退押金給前房客與我有很大的關係嗎?
2.如果經法律管道追述調節  我的勝算有多少?
3.不經過法律管道 還有什麼辦法解決
5fe8fdc7用戶 發表於 2020/11/07 06:36

2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1/07 08:42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5)

    您好,提供本人見解如下:
    
    1.看當初契約如何約定及您手邊留有之證據(如LINE對話紀錄等)而定。
    
    2.要先確認現在法律關係到底是誰跟誰之間而定。
    
    3.雙方講好即可,看起來沒這麼嚴重,雙方如果談不攏,去區公所調解看看,不用到訴訟程序(不經濟)。
    
    綜上,如仍有疑問可以提供相關資料加LINE與我討論,謝謝。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1/07 11:26
    回覆諮詢(21631)、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60)

    建議聲請調解或提起民事訴訟要回款項,具體細節可與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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