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名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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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臉書私訊中與人交談,我無意中罵對方白痴,並把我的個人資料包含地址告訴他,還有我家的照片也給她,但對方聽到我罵他白痴就暴怒,隨即把我跟他的私訊內容,我的臉書大頭照照片,全部po在社團裡,社團名稱為‘新店好厝邊’,這樣子我能告他妨礙名譽以及報案時警察告訴我可以告他違反個資法及毀謗,已提告,請問在facebook臉書這樣子的行為可以構成犯罪嗎?請律師幫幫我
9efb1a59用戶 發表於 2020/11/07 15:42

2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07 16:04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5)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還是要看具體狀況以認定是否有公然侮辱或加重誹謗等犯罪,您可以加line並提供資料與我討論。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11/07 16:43
    回覆諮詢(21632)、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60)

    可以截圖後提告誹謗罪、個資法等,有無提告空間可提供po文截圖與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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