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監護權

婚姻.監護 離婚 779 次瀏覽
我跟我先生已經沒辦法繼續相處了,一開始我們協議好只要他想陪陪孩子就可以隨時過來我家,他工作在北高雄所以他自己租小套房在楠梓,我現在生完孩子兩個多月了,從坐月子到現在我都是住在娘家,因為我娘家的爸媽下班後可以協助我照顧孩子,但先生的工作是早出晚歸,現在時不時都吵著要同居,就為了他想要下班就看到小孩,我就必須跟小孩待在小套房裡面一整天,任何一個吵架任何一個不符合他期待的事,他總是要用孩子威脅我,我不想再繼續過這種日子了...
請問1.這樣的情況可以訴請離婚嗎?
2.我可以爭取到孩子嗎?
65a5e776用戶 發表於 2020/11/07 16:36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1/07 16:37
    回覆諮詢(19883)、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您好,本人為高雄執業律師。您的情況可以訴請離婚,建議加Line與律師諮詢您與先生的相處狀況,討論剩餘財產分配與爭取監護權等事宜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11/07 16:47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若要主張判決離婚,必須有相當事證可茲證明雙方婚姻已經達到無互信互愛程度,有無訴訟空間可持相關事證可以進一步與本所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07 20:26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您好,您可蒐集更多無法繼續婚姻的事證,應可訴請離婚,若有其他問題,歡迎與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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