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監護權
婚姻.監護 離婚 994 次瀏覽我跟我先生已經沒辦法繼續相處了,一開始我們協議好只要他想陪陪孩子就可以隨時過來我家,他工作在北高雄所以他自己租小套房在楠梓,我現在生完孩子兩個多月了,從坐月子到現在我都是住在娘家,因為我娘家的爸媽下班後可以協助我照顧孩子,但先生的工作是早出晚歸,現在時不時都吵著要同居,就為了他想要下班就看到小孩,我就必須跟小孩待在小套房裡面一整天,任何一個吵架任何一個不符合他期待的事,他總是要用孩子威脅我,我不想再繼續過這種日子了... 請問1.這樣的情況可以訴請離婚嗎? 2.我可以爭取到孩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