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購買美容課程及產品想退課,結果發票上明細卻只寫化妝品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399 次瀏覽9/24於誠品地下街被攔截試用,推銷美容產品及課程,因為店家強調可以明顯改善深層膚況而心動,原本是想先買一套產品+3堂課程(而且每次做課程還要收100-200元的耗材費),後來店家推銷給12堂課程+三套產品優惠而心動,一次刷了12堂以及三套產品(外加一些送的面膜) 9/30 第一次做課程,覺得沒療效毛孔反而粗大,回覆覺得沒什麼效果,對方說明需要3次才可以改善。 11/1 又做2堂課程,覺得不如對方說明的有成效,還有9堂以及一半以上的保養品想退,卻發現發票上明細只有寫面膜及保養品,並沒有課程,由於時間已過7天,不符合訪問買賣7天無條件退貨的規定。 但若是店家當初標明課程,應該可以無條件退課? 想詢問是否有辦法可以退剩下的課程以及未拆封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