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交易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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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您好,我在網路上購買商品,匯款後賣家說隔天就會幫我出貨,之後就人間蒸發,從說出貨都過了7天我還是沒收到貨,這期間都有私訊賣家,但都沒有已讀和回覆,於是我去報案告詐欺,在我報案的隔天賣家終於與我聯繫,說他有寄出還給了我寄件編號,但經查詢後包裹上出貨單的收件資料完全不是我的資料,賣家還聲稱他有確認是我的資料才寄出的(說謊?)之後就又人間蒸發了,在從報案到收到傳票的這期間,賣家有我的聯絡電話,但卻從沒與我聯絡過,更讓我覺得他是惡意.....
問題:
1、請問賣家這樣是否有構成詐欺?
2、收到傳票是我要到賣家的所在地開庭,我要帶小小孩,無法坐長途車程,已有寄信至地檢署申請移轉到我的所在地,成功機率大嗎?
3、若開庭日期快到,還是沒收到移轉通知,請問後續我該如何處理?
4、開庭時我該注意什麼?
5、我主要是想拿回我的損失,但若對方不賠償,我也不與他和解,那之後的程序步驟會是怎樣呢?我想先做好準備,我該如何才能拿到賠償?
6、若下一次再開庭會是在賣家所在地,還是我的所在地開庭呢?
問題有點多,麻煩律師了!謝謝
490f0f7c用戶
發表於 2020/11/09 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