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管委會處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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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是租客,在一棟大樓內,我養的狗狗在搭電梯的時候不小心把電梯的公告紙張用破。管委會的人有證據知道是我,所以請我打電話給他。
一開始說原本要公佈監視器照片,後來說看我處理事情的態度還可以,所以說叫我捐錢給大樓(會開收據)那這件事就算了。

問題:
1.一張公告破掉收500這是合理的嗎?
不是價錢的問題,是這件事這樣處理是正常的嗎?
2.其他住戶都養狗的同時,針對我不能養狗(因為養的狗偏大隻)這樣是合理的嗎?
3.對於這種不小心用破公告就公佈他人的照片,這件事是合理的嗎?
919fbb66用戶 發表於 2020/11/09 21:55

1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10 09:12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可以看一下您們公寓大廈之規約是如何規範的(如飼養寵物之規範等),以尋求有利於己之主張。
    
    另,公告紙被抓破所造成之損害,正常情況下的確係沒有到500元這麼多,且您亦非係故意造成破壞者。是以,您應無義務賠償管委會500元;且管委會任意公布您的照片,亦有所不妥(本人以為上述二者,皆有違反比例原則)。
    
    綜上,如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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