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 休假 工時
勞資糾紛 工時問題 689 次瀏覽想請問,正職,我月休6天,底薪25000,全勤4000,外送津貼1000,責任津貼7000,這些都不含勞健保,每天上班扣掉1小時的不給薪休息,都是8.5-9.5小時,想請問這樣的制度,沒有加班費,遲到15分鐘全勤減半,請病假,全勤全扣,即使找了代班人員,全勤一樣全扣,這樣是否合法? 然後任職滿一年了,特休算7天嗎?提完離職後,在滿一年的當天又排了8天的班,說是給予日薪,其中兩天休假,並在滿一年後上了兩天的班,休假兩天,而到第二天時,被告知不用再去上班了,那這滿一年後以日薪計算的薪資,又該如何計算? 另外,我是在10月提出的離職,特休換錢的薪資,以及11月排班的薪資,一併在12/10發薪日給予。 以上,想請問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