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損害賠償.外遇侵權,被告提上訴,但未附理由(我是原告)
婚姻.監護 離婚 752 次瀏覽事實經過: 先生外遇,我對小三提告侵害配偶權,一審已判決,小三要賠我20萬。 今日收到地院寄來的上訴狀,上寫理由待補 問題: 1.如果小三不補,是否上訴狀會被地院直接撤回? 2.因我已經收到上訴狀,是否卷宗近日會移交到高院? 如果高院認為要補理由,會再請小三補? 3.是否要再20日內補理由?查只有看到最告法院需要。 4沒有補,或是小三最後沒上訴的話,是否會被視為是故意擾亂程序.被罰款6萬元以下。 5.因本有聲請月底要去閱卷,但卷宗如移至高院,我須再另重新聲請閱卷對嗎? 謝謝各位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