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骨骨折精神慰撫金求償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876 次瀏覽律師您好: 8/16騎機車與汽車發生碰撞,造成我本身鎖骨骨折(未開刀)、身體輕微擦挫傷、腰部舊疾加劇需(休養4個月、專人照護2個月),而對方汽車車體輕微擦傷人未受傷。 警方初步鑑定是: 我未應規定減速3 對方未應規定讓車7 目前仍未進行和解我目前有三個問題想詢問。 1.精神慰撫金的部分,因為我本身剛取得入伍召集令(9/8)因此必須緩徵(診斷休4個月) 但公所表明年年後(2月)才能入伍。 本身剛畢業於北科大工程相關學士,車禍當下是打工(有勞健保)月薪約20.8k 時薪158對於單純精神賠償的部分沒有很清楚到底所謂「合理」是多少,根據身份、職業、年齡等等的要如何估算,想詢問律師建議。 2.如上 受傷當下是有工作的但是薪資是低於基本薪資,請問我在薪資賠償是可以用基本薪資嗎? 3.以及因為入伍可能會超過四個月後,那薪資求償只能以診斷書上的休息時間求償嗎? 以上謝謝您耐心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