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跟學校說NO嗎? 捍衛研究自由與財產自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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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情況
本案我諮詢過很多律師,因無處分或教育部尚未審理,在法院行政上很不利。
學校要求合作兩家公司之產學合作,未有合約。
我說No,學校托延一年以上,甚至被整到退學。
難道我就不能說"No"嗎?
未來就算教育部讓我復學成功,當事實本質沒改變,最後還是得送行政法院。
事情經過:
學校惡意延宕學生畢業,並要求處理公司沒有合約的合作案。
(教育部判定私權)
本人拒絕後,不僅禁止進入實驗室,報告未修改。
並且學校還要求更換長期研究主題。
過程中,不僅要求學生吸收未簽合約公司"呆帳"
實驗過程數據並與獸醫討論之資料,被公司販賣賺取技轉金,
第二家產學案,學校甚至延宕八個月不簽約,明擺就是要學生走非合約合作。
為了逼迫學生妥協,無條件扣款約半年勞務費用。
申訴會議,學生事務處長,研究生事務處長,系主任皆發表不實言論。
(這些有公文佐證,與事實出入很大)
誇張行為,還有若不接受學校(貪汙)條件,甚至可以左右申訴結果。
學校理由是產商費用就是老師給學生費用,可以任意修改勞務費。
教育部要求提出要求,學校勉強掰出理由,還利用申訴案件延宕五個月來凹10多萬費用。
私校法規,若兩次審理申訴案只能在隔月再次提出,但學校延宕五個多月凹勞務費。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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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11/12 1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