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展購買美容商品想退款

消費糾紛 不當銷售 1169 次瀏覽
在旅展被美容業者以幫我蓋個章做個業績為理由被拉去,前前後後講了很多而當下就被洗腦刷卡買了商品,回家後想了想覺得不太需要想退款,店家卻已他們是實體店家沒有七天審閱期而無法退貨,後續有打去消保會詢問怎麼處理!已寄了存證信函跟線上申訴!請問商品是否能拿去該店的專櫃退款(不是原本消費的櫃)告知他們他們這樣的行為是構成訪問買賣的是可以適用七日內不需任何理由退款,還是只能等存證信函寄了或申訴消保會看對方是否要處理!看了規定是能退回商品要求退款!所以想請問我能直接拿商品(都未開封)去他們公司的任何一個櫃位要求退款嗎?在七日審閱期之內!
03dadd64用戶 發表於 2020/11/12 23:41

3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12 23:59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如果是連鎖事業可以拿去各分公司退貨看看(建議先致電詢問,避免白跑一趟),否則如果依照一般情況,應向契約之相對人退貨較為妥當。
    
    以上見解供您參考。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11/13 09:16
    回覆諮詢(19771)、最佳解答(1507)、獲得感謝(5755)

    您好,對方的行為構成訪問交易,您依照消保法有權在七日內寄發存證信函向業者解約並要求退款,建議向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產品部分應向收據上面所蓋印的公司退貨
    本人處理美容產品糾紛有非常豐富的經驗,如有疑問可加Line進一步詳細諮詢。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13 11:34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您好,此為訪問交易,於七日內您可進行解除契約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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