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金額多少才合理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876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被人在網路上惡意重傷,決定提告妨礙名譽,由於是網路報案,警察說不是在警局撤告,要等法院通知。目前先雙方和解,到時候我會再撤告。請問和解金怎麼算會比較合理呢?(我提告了3篇文章且都同一個發的)

問題:
1.和解金有一個標準的算法嗎像易科罰金還是就單純我開多少他同意就好。
2.警方說的等法院通知是指我開庭嗎,那請問雙方都要去嗎?
58c54802用戶 發表於 2019/08/29 08:13

2 位律師回答

  • 楊時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08/29 09:04
    回覆諮詢(131)、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56)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1)和解金額只要雙方同意即可,沒有標準的算法。如果犯行明確,調解委員通常會勸被告考量刑事裁罰的成本,將可能要花在易科罰金的錢,轉作民事和解之用。如果金額較大加上被告經濟困難,可能會建議分期給付(通常和解時給付金額較多的第一筆款項,剩餘款項則逐月分期給付)。
    (2)警局製作筆錄後,會移送地檢署偵辦,等檢察官起訴後才會移送法院,法院才會通知開庭。地檢署通知開庭要到,因為你是告訴人,檢察官要問你案發經過以了解事實。至於起訴後法院通知開庭,主要是給予告訴人表示意見的機會,除非傳喚你當證人,否則不會強制你要到場。
    (3)檢察官開庭時,多半也會詢問雙方有無和解意願,若雙方都願意談,檢察官也可移送調解。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29 11:25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沒有,此類和解金額是隨被害人名譽受損嚴重程度、身分社會地位而浮動,因此給法院判,也沒有明確的參考標準。
    2) 只要您提出的金額,被告願意買單,那和解就會成立。建議您可評估對方的經濟能力,提出賠償方案(如視狀況給予分期等方式)。
    3) 您是告訴人,如檢察官不是以證人身分傳喚您,基本上您無到庭義務。但檢察官傳喚被告,被告就一定要到庭,不到庭的話,檢察官可以拘提被告。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