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本人許可進行農地過戶
遺產.繼承.贈與 贈與 1350 次瀏覽事實經過: 大姊將自己名下的母親遺產(農地),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未經許可將農地過戶給本人與其他兄弟姊妹,且已登記好各自持份的權狀,並將登記好的權狀扣留。 問題: 1.為什麼當事者不知情可進行過戶權狀登記?此舉未涉及偽造文書嗎? 2.本人並不想要接受土地登記在自己名下。可用什麼方式拒絕收受此份土地權利呢? 3.農地共同持份,本人若已繳稅,但若兄弟姊妹中有一人未納稅,是否得負連帶責任幫忙繳稅呢? 4.農地已繼承大姊名下,現改登記給所有兄弟姐妹。本人是否還須繳納贈與稅呢?應繳納多少贈與稅(佔收受土地的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