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本人許可進行農地過戶

遺產.繼承.贈與 贈與 1167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大姊將自己名下的母親遺產(農地),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未經許可將農地過戶給本人與其他兄弟姊妹,且已登記好各自持份的權狀,並將登記好的權狀扣留。

問題:
1.為什麼當事者不知情可進行過戶權狀登記?此舉未涉及偽造文書嗎?
2.本人並不想要接受土地登記在自己名下。可用什麼方式拒絕收受此份土地權利呢?
3.農地共同持份,本人若已繳稅,但若兄弟姊妹中有一人未納稅,是否得負連帶責任幫忙繳稅呢?
4.農地已繼承大姊名下,現改登記給所有兄弟姐妹。本人是否還須繳納贈與稅呢?應繳納多少贈與稅(佔收受土地的幾成)?
24a29a23用戶 發表於 2020/11/15 12:03

1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1/15 12:19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如果您未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您就會是遺產的所有權人,拒絕登記也無法改變已繼承取得所有權的事實。所述情形最好先調閱過戶文件查清登記過程及登記狀態,再決定後續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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