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姐妹其中兩人共同持有房貸,一方能否租任部分房間給另個妹妹?
不動產.土地 其他 972 次瀏覽您好 家中三姐妹其中兩人(大姐與小妹)共同持有不動產及房貸,因大姐需出國無法待在房屋內,家中亦有寵物需照顧,且不確定小妹是否如期繳納房貸(因銀行曾因小妹其他欠款未繳納通知大姐) 但小妹不願意照顧,所以大姐將房間租給二妹(亦有租任契約)但小妹威脅要把二妹的東西都丟出門,而且小妹會帶男朋友回家,男朋友還會主動跟二妹吵架並且威脅要找人打她;大姐跟二妹討論要將門鎖更換。 請問: 1.這樣的房屋租任是否合法? 2.如果小妹有欠房貸的情形是否有方法轉持有者? 3.如果未經小妹同意更換門鎖會有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