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中詢問可以做愛嗎算性騷擾嗎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724 次瀏覽事實經過: 玩了一場遊戲後加了她好友! 開始私訊 女:? 我:嗨 女:恩 我:可以跟妳談戀愛嗎 女:我對談戀愛沒興趣 我只對打積分有興趣 我:帶你上分 我:可以做愛嗎 女:我自己可以打上去 我:好的 然後就刪了他好友 他就去告我性騷擾了 問題:這樣可以告得成嗎?
事實經過: 玩了一場遊戲後加了她好友! 開始私訊 女:? 我:嗨 女:恩 我:可以跟妳談戀愛嗎 女:我對談戀愛沒興趣 我只對打積分有興趣 我:帶你上分 我:可以做愛嗎 女:我自己可以打上去 我:好的 然後就刪了他好友 他就去告我性騷擾了 問題:這樣可以告得成嗎?
您好,提供法條如下供您參考: 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2款:「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性騷擾防治法第9條:「(第1項)對他人為性騷擾者,負損害賠償責任。(第2項)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您的行為可能構成性騷擾,如對方報案,您可能遭主管機關裁罰
如收到警察機關書函,可提出申訴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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