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主張其因錯誤而撤銷甲乙間之買賣行為,並向丙請求還該花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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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一祖傳的青花瓷花瓶,經專家A鑑定為仿品後,遂於109年5月5日將該花瓶以五千元之代價出售於乙。乙另請專家B經過高科技儀器反覆鑑定後,確認該花瓶實為清代乾隆年間出產的珍品。乙乃將此花瓶以五百萬元之價格於109年10月5日售予知悉AB鑑定結果之丙並交付之。甲在得知B之鑑定結果之後,依照民法規定,可否主張其因錯誤而撤銷甲乙間之買賣行為,並向丙請求返還該花瓶?
c4a98188用戶 發表於 2020/11/16 14:46

1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16 17:56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您的問題看起來像教科書上之問題,建議去參考民法總則,上面對於錯誤之種類(內容錯誤、表示行為錯誤、動機錯誤、傳達錯誤)有詳細之描述。
    
    惟若係真實發生之案例,因為此花瓶價格頗高,建議您可以寄發存證信函跟對方主張意思表示錯誤(可能為重大動機錯誤)而撤銷,並請求返還,若對方不願返還,您再透過訴訟程序試試看,以保障自身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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