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自摔,要求理賠是否合理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955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9.11.13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經驗傷得知機車駕駛有胸部及右下肢挫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並作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本人有保險,不清楚對方是否有保險,目前尚未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行駛十字路口欲左轉,突然見到廟方活動的路障(當下無人指揮交通),然後迴轉時後方機車因受到驚嚇而自摔,雙方並無擦撞,本人見此情況便路邊停車下車關心,對方報案,警察有開三聯單(廟方,本人,機車駕駛人)

六、問題:
事發之後對方欲向我索賠5000元並且一對一和我和解,另要我之後再私下和廟方談,請問這樣是否合理?
另外會發生此事件是廟方沒做好指揮交通的責任,請問責任歸屬比例為何?
138fe4f8用戶 發表於 2020/11/17 20:58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1/17 21:08
    回覆諮詢(19883)、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感謝律師回答
    如對方有受傷而提告,因對方求償金額不高,如要和解時應記得要求對方撤告。
    建議向警方申請初判表釐清初步肇事責任。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18 10:57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 建議您提供監視器或行車紀錄畫面內容,以判斷您是否有過失。
    
    2) 因即使您只有1%過失,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對方目前的和解條件,應該是可以考慮的,但要注意和解的同時,對方也要撤回告訴,如果對方未提告,您也要留下撤回告訴狀在手,以免事後發生對方再提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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