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遭到同學霸凌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2270 次瀏覽
孩子在學校遭到同學公開書面誹謗,但對方家長態度強硬,不願意同學公開向我的孩子道歉,妨礙我孩子的名譽,想委任律師循法律途徑解決,請問這種案件該如何進行?
4a08142c用戶 發表於 2019/08/30 10:22

3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30 10:38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是公開書信部分毀謗,視內容及行為,可能涉及公然侮辱或誹謗罪。有民刑事責任。
    若行為人未滿18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論處。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陳奕安律師
    陳奕安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08/30 11:06
    回覆諮詢(360)、最佳解答(25)、獲得感謝(1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民事上,該同學故意以書面誹謗您的孩子,導致孩子名譽權與人格權受侵害,您的孩子可以主張該同學負損害賠償責任、請求賠償慰撫金。
    
    除此之外,該同學若未滿20歲而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他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他父母)也必須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可以一起作為本案民事部分的被告,連帶賠償。
    
    
    刑事上,未滿18歲之人除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事件繫屬後已滿20歲者或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犯罪情節重大,應受刑事處分者外,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實施追訴。
    
    若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或攜帶相關資料來所詢問。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30 12:01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您可以提起刑事告訴,追究他小孩的刑事責任,但如果未滿18歲,通常會以保護程序進行,而無法變成刑事程序,最後法官只會在筆錄上記載對方小孩犯什麼罪。
    
    2) 因此如果是保護程序,之後不會有刑事的起訴、審判,故您也無法請求附帶民事,而須需要再另提民事訴訟請求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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