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騙我聲稱投資做中盤商 卻是拿錢去炒股票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240 次瀏覽
同事聲稱投資,做中盤商生意,未取得我的信任,引介其他人作證說「有將錢放他那,並有固定收到利息,所言屬實」但他本人知不知道錢是被拿去炒股,這部分我就不得而知了!
之後我匯款15萬元,幾個月後,人突然消失﹑失聯2~3天,第4天才碰面告知,將錢拿去炒股並且賠錢,跟當初說的投資完全不一樣!雖事後稱會負全責,並還款,但不守時亦常失聯,要連續打了幾十通電話才肯接電話,才拿回1萬元款項。對方亦不願提供任何擔保或是保證,向他索要個人身分資訊,以求保障我的權益,他不斷敷衍,甚至用合成圖來造假健保卡上面的資訊以及身分證上面的身分證字號,想要欺瞞我!
能提供的證據:LINE對話,匯款紀錄,造假的健保卡及身分證照片各一張
我想詢問:
1.對方謊稱投資,卻是瞞著我拿錢去炒股,在將其他人引介作證,營造一個有在投資作生意的事實,如上段敘述所述,提告刑事339條詐欺取財,有可能成立嗎?
2.如果不成立的話,會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嗎?那上面會有對方的個資以利我提告民事訴訟嗎?
3.對方提供的健保卡跟慎分證皆以合成的方式造假,並傳送給我,想讓我信以為真,此部分又可能構成其他刑事罪責嗎?
c95d62c6用戶
發表於 2020/11/20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