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違規自摔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449 次瀏覽
11/16時我開車前往工作途中,正常時速行駛於快車道上,右側一台機車突然打方向燈左切至快車道,欲跨越雙黃線轉彎至對向車道,我當下反應是立即閃避且按了一聲喇叭提醒對方不要再繼續往左切。
結果順利閃避過去無擦撞,我也繼續往前慢慢行駛了50公尺左右,往後看後照鏡發現對方自摔了,為了避免背上肇事逃逸的責任,我停好車走回去報警等警察來做筆錄。對方筆錄也向警察表示無碰撞,但有擦傷無立刻就醫。
筆錄結束對方私下表示不會向我要求賠償,但我心裡想的是,我又沒有違規憑什麼要求我賠償?反而應該是我要求對方補償我延誤工作造成的損失吧?
我想請問的是,若是我想向對方提出營業損失賠償,反而讓對方有可能對我提出傷害告訴嗎?
之前有聽說過若是有發生車禍事故時自己也要驗傷,若是對方提出傷害告訴,自己才有反制的機會,才不會讓民事賠償調解時陷入被動局面,但是我當時並無碰撞,更不可能跟警察說我有受傷。
目前對方表示就做完筆錄就好,他可以請保險金。也不需要我的強制險出險。但若此時我向對方提出營業損失的賠償,是否可能讓對方提出傷害告訴,即使是因為對方違規自摔,最後還是我要吃虧,對嗎?
所以我應該要默默自認倒楣承擔損失嗎?自己沒有任何違規卻要承受莫名的損失,有點不甘心!
期待你們的回覆,謝謝!
af014918用戶
發表於 2020/11/20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