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棄單

消費糾紛 其他 821 次瀏覽
事實經過:我向一名網路工作者查詢工作,按他的意思註冊了一個帳號(在此之前都沒有告訴我要收費),但最後跟我說要收費,我說不適合,但她說名額已經註冊,逼使我一定要交費。
按她的話語已經將我公布在各大社交網絡的社團以及有報警的行動


問題:在她告知,但我沒同意的情況下構成惡意棄單的罪名嗎?
若未能入罪,我可以反告誹謗和毀譽嗎?
4bf9cd0c用戶 發表於 2020/11/20 21:27

1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1/20 21:30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不用理他,您並未構成任何犯罪,也不需要負起損害賠償之責,對方僅係嚇唬您而已。
    
    另,他的行為或有可能成立(加重)誹謗等罪,但具體情形如何,還是必須看到資料方能定奪,謝謝。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1/20 21:28
    回覆諮詢(19937)、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2)

    感謝律師回答
    對方說法且跟您要求費用應是詐騙,切勿上當,您也不構成犯罪,勿過於擔心。
    
    
                         
  • 4bf9cd0c用戶
    發表於 2020/11/20 21:33
    請問一下有可能加一條恐嚇嗎
  • 4bf9cd0c用戶
    發表於 2020/11/20 21:34
    或者按高律師所講的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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