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拒檢

稅務.行政訴訟 申訴與救濟 489 次瀏覽
事實經過: 
當天行經市民大道,在大安區建國南路一段57-1號加油站後面已通過,第二次於台北市大安區市民大道四段244號行經路段時,該路段沒有警車開警示燈,員警手也沒有拿指揮棒,我以為可以通行我騎過去,結果他開我一張酒測拒檢

問題:該怎麼準備行政訴訟 2、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有疏忽嗎
687cb95f用戶 發表於 2020/11/21 00:10

1 位律師回答

  • 王崇品律師
    王崇品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21 02:42
    回覆諮詢(125)、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28)

    感謝律師回答
    若您對罰單不服,可先提起申訴,若申訴遭駁回,再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
    然詳細案情及處理方式還是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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