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約定是否具備法律效力
不動產.土地 買賣 1983 次瀏覽本人出售房地產予友人,雙方口頭約定同意於本人未來經濟情況好轉時按原售價加計利息買回,此有雙方簡訊討論時所不爭事項佐證;但事後本人欲買回時,對方除利息外加計許多不合理金額。請問律師: 口頭約定可否要求對方履行?訴訟勝算機率如何?
本人出售房地產予友人,雙方口頭約定同意於本人未來經濟情況好轉時按原售價加計利息買回,此有雙方簡訊討論時所不爭事項佐證;但事後本人欲買回時,對方除利息外加計許多不合理金額。請問律師: 口頭約定可否要求對方履行?訴訟勝算機率如何?
您好,原則上只要口頭意思表示合致契約(買回契約)即發生效力,餘者僅係舉證責任之問題而已(惟不動產過戶回來時屬物權行為,仍須經書面及辦理登記)。另,您說有簡訊存在,亦可當作證據之用;至於勝訴機率如何,需要視手邊資料而定。
契約成立不以書面為必要,若雙方已對價格跟標的物互相同意,您與對方契約已成立。可以簡訊作為證據,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履行。具體訴訟細節可提供雙方的簡訊內容及完整事實經過加LINE進一步討論
您好,契約只要雙方意思表示合致即可成立,除非有違背善良風俗等情,都有法律上效力,但實際上對方可能會提出很多抗辯,建議您委託律師協助。
您好,契約不以書面契約為必要條件,有無訴訟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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