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扣押
債務糾紛 其他 838 次瀏覽因不當得利案件訴訟一審判我獲得假執行,執行債務人A處不動產查封,經2位鄰居口中得知債務人於2個月前,已請租客搬走(原因:要賣房),隔幾日查封債務人B處不動產(債務人剛好在家),過沒幾日收到提存所函,告知債務人於查封B處下午已反擔保! 查封債務人B處翌日,提出假扣押聲請(另有他案二審審理中),查封A處時有錄影錄音,有提供法院,也願提供擔保金,目前聲請已於一個月(未收到裁定),幾日前,前往地政查債務人不動產,已於近期處分,這樣我如何保全日後我的債權? 1、聲請假扣押已於一個月,這樣是否有延遲或疏失? 2、債務人處分不動產是否有毀損債權? 3、看到有撤銷移轉訴訟這條,我的狀況是否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