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調動後工作內容與原本工作完全不同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663 次瀏覽
原本是從事外勤維修工作,公司於半年前有詢問是否願意調動部門,但公司並未告知會從事什麼性質的工作。直到調動後才知道是從事內勤業務作業,與原本的外勤維修工作完全無關,做了半年左右還是不適任,請問是否可以請調回原部門的外勤維修工作呢?
8640ff6c用戶 發表於 2020/11/22 18:59

2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1/22 19:19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雇主並非可以隨意將勞工調職,要調職必須符合調動五原則,方得合法將勞工調離原本之職務,提供以下法條供您參考,若有疑問,可以加LINE再行討論,謝謝。
    
    勞動基準法第10-1條:「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1/22 19:35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感謝律師回答
    如認為雇主調職違法,可向勞工局聲請調解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