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機車格裡被撞倒(已備案處理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9252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0年11月21日 下午12:1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傷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第一時間報警備案,警方到場確認事故起因,也有調閱監視器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保險但他的保險人認為私下和解就能解決
本人我只有強制險,但我無責任用不上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天下班牽車時發現機車被拖移原始位置,發現左側後視鏡支架歪曲變形和左煞車拉桿斷裂,並詢問旁側店家,老闆說當下被其他行徑此路段的機車撞倒,老闆調閱監視器給我觀看,得知對方為了鑽旁邊的車縫間腳踏板的滑板勾到我的車重重拉倒在地上,與旁人扶起後無留下任何資料並離開現場,當下報案警員到現場幫忙處理後續派出所備案,警員花了3天時間調閱對方路過監視器終於找到並在23號晚間派出所談第一次和解對方的車行估價4千,後續想跟男方也留個資料,但男方口氣極差(有錄影存證),24號也去我保養維修的直營車行開估價1萬1的維修費,同24號晚間造事者(女方)電話聯絡說想私下和解當中一直談折舊率(算完剩2千不到3)我說不能接受我折中7千5又說金額太高,最後7千達成協議,當和解書簽字時女方老公衝進派出所咆嘯不用跟這種人談甚麼和解調委會上說並拉著女方離去現場
六、問題:
1.對方並無誠意要談和解 調委能轉直接提告並要求索賠全額嗎?
2.我的機車17年09出廠以1萬1估價單談折舊能拿回幾成?
3.提告後能要求其他賠償嗎?如三天請假工資.跑派出所油錢等等..
4.對方逃逸能做到有力的說詞嗎?
麻煩各位律師幫忙小弟我了><
ee0d6c58用戶
發表於 2020/11/25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