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口縫合後才發現裡面還有玻璃碎塊殘留,可以提告嗎?
醫療事故 醫療過失 1162 次瀏覽10月底時,我在家剛洗完澡正要打開浴室門時,乾濕分離的強化玻璃碎裂了,左腳大拇指被約3-5公分的玻璃插傷,簡易的處理傷口後,隔天晚上至外科診所看醫生,醫生詢問了我事發經過,並且幫我縫合了傷口,共兩針,兩個禮拜後回原診所拆線,11月中時發現指甲附近有血水流出,且當初癒合的傷口腫腫的,並且壓了會痛,後來又回原診所掛號,醫生(與上次幫我縫合的醫生不同)照了超音波告知裡面可能還有玻璃殘留,需要轉診去大醫院開刀取出,後來我就進去了家裡附近的醫院掛號開刀,取出了兩小塊0.05公分的玻璃,想請問當初幫我縫合的醫生有醫療疏失嗎?我可以提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