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因爲經濟困頓沒錢搬家,房東因爲更窮要賣房子上法院提民事訴訟要求他遷讓,立刻以現金結清租金
其他 其他 1739 次瀏覽事實經過:房東在租賃合約未滿前即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並交待大樓管理中心櫃臺不要收受他欲補繳的管理費,後於租約到期2日後,向民事法院提起訴狀,謊稱係他故意不搬家,也聯絡不上,問題是他打電話房東都故意不接,簡訊也不回,還故意假裝聯絡不上他,合約未到期前,房東明明就知道,他經濟困頓,沒有錢搬遷,就故意叫大樓管理中心把感應磁卡消磁,並且將他們的合約內容未經雙方同意而故意洩露給第三方。 問題: 請問他現在該怎麼做?得以自保?好像只是沒錢,卻遭設局。(房東好惡劣,還造謠詆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