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語短期補習班退費疑問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064 次瀏覽
您好我於2019/7/9加入短期補習班,
分別購買了600及150小時的學習卡。
先使用了600小時那張卡的145.5小時,
並於2020/10/29提出解約申請,
補習班回應說僅能退我150小時那張學習卡的費用,因為我還沒有使用。
補習班回覆:「高雄市短期補習班規定:第三日(次)上課後至全期三分之一前提出退出者,得扣除應繳費用之百分之五十。逾全期三分之一退出者,不予退還。」
我的合約是從2019/7/9-2022/7/9 三年的時間 ;
但我提出申請的時候已超過一年所以600的那張學習卡已使用,且無法退費
僅能退150還沒使用的那張學習卡費用。
想詢問的問題是:
條例上指的「三分之一」,指的是「合約期限」還是我購買「時數」的三分之一呢?
因為我以為是600小時那張學習卡我用不到三分之一,所以也能退一半,但補習班說是看合約期限的僅能退我未使用的那張150小時學習卡費用。
86b94dae用戶 發表於 2020/11/27 20:27

2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1/27 20:40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可以加line討論。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1/27 23:12
    回覆諮詢(19838)、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可向消保會申訴並聲請消費爭議調解,具體細節可與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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