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宣告

遺產.繼承.贈與 遺囑 579 次瀏覽
我是三姊妹的老大,老四是弟弟。父母親名下各有一棟房,父母都認同法律男女平等(四個人都是四分之一持分)的主張,所以並未立遺囑。

二年前母親失智,雖然都還認得四個孩子,但已經忘了她名下有一棟房,同樣的事,每隔二三分鐘會再問一次,弟弟經民間公證人指點,取得母親可自由表現意志的醫囑,他帶媽媽去立遺囑(民間公證人公證),母親名下的那一棟房子,由他單獨繼承。我們姊弟四人為此爭吵到現在。

現在父親的情況比當年母親更嚴重,所有親人他都不認得。我該怎麼做,日後父親往生後,我才能保住四分之一的應繼分。
97e49161用戶 發表於 2020/11/29 23:10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11/29 23:18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若父親已經無法自行處理財產等等問題,可以考慮向法院聲請聲請監護宣告,後續相關財產處分可由監護人加以監督管理。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0/11/30 00:10
    回覆諮詢(1918)、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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