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刑事案件在訴訟當中 欲過戶房屋給予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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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本人父親與他人在商業合夥當中被同夥欺騙向"高利貸"借款,之後因為高利息無法將本金跟利息還完,對方在今年控訴詐欺,以及在去年用發電子郵件 以接近威脅的口語來威脅本人以及家屬,針對此刑事案件,家父因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其他原因困在國外無法返台處理此事項。
但因擔心目前居住的房屋會在此案件審理之後,唯一的自用宅被當作抵押品償還債權,家父想將房產贈與給子女。

問題:
想請問在案情尚未結案之前,將房產過戶給子女,是否可以? 以及在過戶完成之後,假如案件敗訴 或是繼續僵持下去,是否會被法院駁回過戶以及強制扣押 謝謝
8571ddcc用戶 發表於 2020/12/01 20:44

2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01 21:04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還沒有取得執行名義前移轉不動產尚不構成刑法第356條損害債權罪,惟可能被對造依照民法第244條之規定撤銷。
    
    但對方也是要取得執行名義後才能強制執行您父親之財產,並非刑事案件結束後就可以執行。
    
    綜上,若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02 05:35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只要沒被限制處分或將受強制執行,將不動產過戶並不會有問題,但已有債務後,無償將不動產贈與過戶給子女,債權人可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過戶行為,回復為債務人所有,將來仍可能被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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