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別人合租因他對我精神壓迫我想先搬離請問我會有法律責任嗎?
不動產.土地 租賃 766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想清楚我現在有甚麼會被告的風險 狀況如下: 最近跟別人合住,而租約承租人是我,合約上只有我名字,可是住了4個月,大家性格不合有吵過幾次,三番四次對我施加精神壓力例如:在門口拍門、大聲聊天和碰面說一些不好聽的說話,而且室友都是多次拖欠小數目不還,慢慢積累成很多錢,我忍受不了決定提出轉租找人頂替,可是我找頂替的,他們都不滿意,而且說我再帶人來看房,他們會報警,最後我說那只好退租,他們又要求我賠償她們損失,所以我現在不知道怎麼辦,可是當初我願意當承租也是要冒風險,多處令我覺得對自己不利,為了不受她們的精神壓迫,我現在已搬出,都是住在車上和到公廁梳洗。 我是一名憂鬱病人,一直被施加精神壓力,令我一直失眠睡不好,早上上課會哭,一度有想不開的自殺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