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過戶 換新證件 侵占問題
消費糾紛 其他 1271 次瀏覽我是中古車行業務 藉由介紹人帶新車主至店購車 ,車價56萬 訂金依匯款方式先匯款6萬元新台幣 ,而介紹人用先過戶該車輛給新車主而其餘尾款交車當天再給付之說法,欺騙我先行過戶,過戶完成遲遲拖延,一直沒來交車,後來發現新車主自行把尾款交付給介紹人,而介紹人把錢擅自花光(還債務),導致新車主無法跟我順利交車... 而新車主也擅自更換新證件, 導致該車 在新車主名下,無法異動回原本車行。 上述以開庭也已判決出來,介紹人詐欺已成立 至於新車主 也沒有一個判決結果(不起訴) 我該車已經過戶給新車主,但我只到訂金的6萬,沒有收到全額,當然是無法交車,但因為他擅自更換新證件,導致我這台車,也無法過戶回來公司名下,現在新車主避而不談,也沒有打算給我新證件先讓我把車過戶回來,像上述情況 新車主有罪嗎 犯了什麼罪呢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新車主願意先讓我把車過戶回來公司,減輕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