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父親死亡及拋棄繼承財產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拋棄繼承 703 次瀏覽
您好!
我的父親跟母親已離婚,監護權在父親
而因為家中一些事,我與父親沒什麼聯絡
1. 我的父親目前重病,隨時會離開,可我父親那邊的人不願意讓我知道父親是否還「健在」該怎麼辦?
2. 假如我父親死亡,而我父親的家人不通知我,請問會有人告知我讓我知道我父親已身亡?
3. 那我父親若是身亡,我滿18未滿20,而父親那邊的家人不願意帶我辦理任何財產問題以及拋棄,我該怎麼辦?
4. 父親若身亡,監護權會移交給母親嗎?那母親是否也會在第一時間知道父親已身亡?
19ae4497用戶 發表於 2020/12/05 00:28

1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2/05 00:37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拋棄繼承之起算點是從知悉成為繼承人之時起起算,所以您不知道成為繼承人者,尚不開始起算三個月。
    
    且我國現在已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度,所以可以不用負債子還。
    
    另,照理來說,您係第一順位之繼承人,應會有人通知您為是,請不用過於擔心。
    
    再者,原則上您之情形,於您父親百年後,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未成年人之監護)會轉由母親行使至您成年為止。
    
    民法第1174條:「(第1項)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第2項)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第3項)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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