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小三民事損害賠償,小三上訴沒附理由會駁回嗎?
婚姻.監護 其他 1278 次瀏覽之前我告小三已勝訴,但她又提起上訴,卻未附理由。 剛收到高院發文來給我有說某日要去高院進行“準備程序”,要我寫答辯狀,我不知道要怎麼寫答辯狀。 但她沒有給理由書,也沒有補給高院, 從她提起上訴日到今天,已經超過一個月了。 我查442條,最後寫:上訴狀未具上訴理由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不懂這個意思)。 請問 1.民法442條的意思是,她不需要跟理由也沒關係嗎? 2.如果她沒給理由,我能請求高院駁回她的上訴嗎?(有看到一個寫20天內要補理由,現已超過) 3.如小三沒有新證據能提出,只單純說她沒錢可賠,這樣也能算是理由嗎?(高院就要審查?)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