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寄在我名下財產導致支付命令發生

稅務.行政訴訟 行政程序 723 次瀏覽
我想問一下,我名下有一台車,在前兩年被家人開走(此時我人在國外)
現在回來台灣發現所有稅金、罰單都沒有繳清,導致法院寄支付命令給我要我處理
這台車我想報廢,但是根本聯絡不上這位家人;監理所也不給直接報廢、也無法報失

1.這筆錢能夠申請異議嗎?
2.我該怎麼做才能報廢這台車?
a7ce4026用戶 發表於 2020/12/06 09:06

3 位律師回答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06 09:18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可以提供資料加LINE討論,謝謝。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2/06 09:31
    回覆諮詢(19745)、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1)

    建議先向法院聲明異議,具體細節可與律師諮詢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12/06 10:31
    回覆諮詢(6952)、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699)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異議恐無效果。
    2.罰金未繳清前無法報廢車輛。
    3.可先發函要求對方繳納相關罰款,否則提告。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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