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一年多前車禍 已經過世 對方都沒賠償一毛錢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965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7.02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擦挫傷 媽媽多處骨折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媽媽意識模糊當下沒有做筆錄都對方在說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只有強制險 媽媽什麼都沒有


五、事實經過: 媽媽未依規定行走斑馬線 行人穿越雙黃線 無車流 比例原則我媽佔百分百
六、問題:對方這樣沒有算 駕駛應注意而未注意嗎?媽媽這一年多常態性往返醫院 如今也已經過世了 對方卻在這一年多的時間連一通慰問電話都沒有當時也沒有簽和解 請問這樣還能提告民事訴訟嗎?
a0160709用戶 發表於 2019/09/02 15:29

4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02 15:47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車禍案件,依您所述,一年多仍在民事侵權行為時效內,不過理論上應該會另外有刑事案件在跑才對,建議親自與律師詳談細節,先提出刑事告訴,再與對方洽談和解或待起訴後以附帶民事訴訟方式來求償,惟法律訴訟案件都是動態的過程,要看雙方攻防說法及證據,較難靜態的一概而論,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09/02 15:51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感謝律師回答
    建議您應就過失比例的認定,積極爭取另為鑑定,
    以利於民刑事案件的判決,
    另儘速提起民事求償,,並附具法律理由及證據,避免罹於時效.
    
    又如您尚未蒐證完備,應儘速完成,避免證據隨時間流逝.
    
    建議您來所詳述事實,以為您提供提告及蒐證建議。
    謹提供本所承辦成功案例,供您參考
    車禍遭撞身故,律師協助家屬求償勝訴1000餘萬元
    違規左轉造成對方不治,被訴過失致死,律師協助獲判緩起訴
    無辜遭對方超速追撞,對方不治,被訴過失致死,律師協助獲判無罪
    刑事
    
    民事及公司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除花東外 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楊時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09/02 16:38
    回覆諮詢(131)、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56)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1)依你所述,似指你母親負全部肇事責任,然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意見並非定論,如有客觀證據可判斷對方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情形,可考慮提起民事訴訟後聲請法院移送鑑定,可能會有不同的肇責認定。
    (2)較棘手的是,你母親因車禍多處骨折、往返醫院長達一年多,尚難認定當初車禍與一年後你母親的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恐怕不容易證明。如果你母親的死亡證明又只記載死因為疾病,而看不出與車禍的關聯性,建議備齊資料諮詢律師意見,避免遽然提告鉅額求償而徒勞無功。
    (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為2年(民法第197條),應留意在時效內起訴請求。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9/02 17:36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依所述,欲請求仍在時效內。且未經和解。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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