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要價過高(自營商)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066 次瀏覽一、7月出發生事故 二、對方鎖骨及肋骨骨折也有氣胸,但是只開鎖骨刀氣胸及肋骨靜養恢復,我們輕微擦傷有驗傷 三、當下我們有報案,現場勘驗結果初判為我們肇責較大 四、雙方皆有通知保險公司 五、我們從商店停車場轉出,對方表示我們突然轉出他閃避不及所以才從左後方追撞 六、今天12/7與保險員一起去和解,但是對方表示他是自營商所以薪資損失的計算是用去年的營業額平均去算,開價大約100萬連同看護醫藥費等等大約200萬左右,保險表示薪資的計算不能用營業額算,而且對方這幾個月也有讓下屬繼續運營公,司所以保險公司頂多賠償30-40萬左右。想詢問如果轉送刑事及民事案件審理,對方要求的金額,民事來說我們必須得賠償嗎?如果拿不出那些錢會有什麼罰則嗎?另外,刑事的部分,保險人員表示,大概會判2-3個月可易科罰金5-6萬或勞動服務,這樣的罰則是對的嗎?除此之外還會有其他刑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