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的妨害名譽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647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收到警局通知,該警局要求我到台北中正第二分局,但我實在是不想因為完全沒頭緒的事情跑這麼遠一趟,我詢問能否在高雄就近做筆錄卻被拒絕了。 問題:請問還有什麼其他方法能就近做筆錄呢? 收藏問題 ea9f6bbe用戶 發表於 2020/12/07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