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1117 次瀏覽對方不撫養小孩!沒有勞健保跟薪資轉帳我要怎麼跟他要撫養費
對方不撫養小孩!沒有勞健保跟薪資轉帳我要怎麼跟他要撫養費
您好,您要先取得執行名義(如訴訟請求給付扶養費)之後才能透過強制執行之方式向對方索取扶養費,惟若對方名下真的無任何財產及未有工作,恐僅會取得一張債權憑證而已。
您好,您所說之棄養是指刑事之遺棄罪嗎?還是不給付扶養費?如果是遺棄罪,應不會構成。若是指不給付扶養費的話,那已經取得債權憑證了,似乎也沒什麼可以再行主張了。 另,或許可以成為離婚之事由。 綜上,若您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您好,名下有車子跟不動產,於取得執行名義後的確可以強制執行。另,在您取得執行名義後,對方若有脫產之情況,可能會有刑法第356條之損害債權罪之問題,惟若是取得執行名義前之脫產則無此罪之適用。 然,無論如何,對方若有脫產之情事,您應可主張民法第244條詐害債權之撤銷為是。
您好: 有車、有房都可以做為強制執行的標的; 為有脫產之虞,可視情況聲請假扣押;若已脫產,可視情況向法院訴請撤銷其法律行為,或主張無效。 若問題較為複雜,建議預約來所諮詢,謝謝。
可先提告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或有執行名義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坦白說,那是對方的權利,在還沒有去世前,對方原則上都可以自由支配自己之財產,但縱使您與對方離婚,您的小孩仍得為繼承人繼承對方之遺產。
可代理小孩起訴向對方請求給付扶養費(原則上大約一個月一萬元,各縣市金額不同),並於取得勝訴確定判決後,再依該勝訴確定判決執行對方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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