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若要開設網路店家,原則上要先去辦理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並於達到繳納營業稅之門檻(勞務銷售額單月超過4萬元,或貨物銷售額單月超過8萬元)時辦理營業稅之稅籍登記。
另,若您想要有自己之商標時,須去辦理商標註冊。又,於翌年5月時亦有繳納所得稅之相關問題(營所稅或綜所稅)。
再者,與網路平台所訂立之契約亦須先釐清雙方之權利義務,且與顧客間之權利義務,也須先訂立相關之條款,並注意網路購物(通訊交易)可能有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7日鑑賞期之適用。
綜上,建議您先去了解開業之相關程序,待了解後再行開業,可以減少許多問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