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帳戶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2022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在網絡上看到別人介紹工作 
類似博弈的公司缺帳號給會員註冊
後續跟我要了兩個帳戶 
寄過去之後要求我在存15000進入我自己的戶頭 事後人卻消失
當下以為只是被騙卡被騙錢 所以把對話紀錄都刪除了 試過找回的方式都沒有用後續先跟銀行掛失才知道變警示帳戶 

問題:請問沒有對話紀錄是否容易被判刑?
請問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證明自己不是共犯?
請問你們碰到這類案件最多被判嚴重的刑?
77772713用戶 發表於 2020/12/10 03:17

7 位律師回答

  • 談恩碩律師
    談恩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10 03:27
    回覆諮詢(55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141)

    您好,關於出借、出租、提供或是不小心遺失提款卡、網銀帳戶、實體帳戶等可能涉及的法律風險,包含涉犯刑法幫助詐欺罪與洗錢防制法等,不可不小心。 本人曾有承辦當事人提供或遺失提款卡、帳戶、SIM卡,繼而收到警局通知製作筆錄,但在偵查中就爭取到不起訴處分的成功辯護經驗。 我的臉書專頁也有許多文章談到此議題,其中有諸多答辯技巧可與您分享,您可隨時來訊(律師個人資訊頁面有LINE&FB專頁連結)與我諮詢,線上初步諮詢不計費,希望能幫到您,爭取不起訴處分或無罪之判決。 建議您儘速向律師進一步尋求專業意見,妥為答辯。若有進一步問題,可以隨時來訊。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10 06:45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
    1.同前一位律師所講,將帳戶提款卡密碼等東西交付他人,在法院的眼中會認為,你應該知道這些東西可能會遭人濫用為詐欺的帳戶,還交付,那就會有涉犯幫助詐欺跟洗錢的刑責。而沒有對話紀錄證明,的確判刑機率較高。
    2.其他證明方式,或許可以試試看提供您當初匯款一萬五千元的交易明細,報案資料,網路上的徵才廣告,也可以再請檢察官函詢line公司,看能不能回覆對話紀錄,來拼看看。
    3.判刑多少的部分,每個人的情節不一,很難一概而論,不過如果沒有特殊的累犯或金額很大及其他狀況,法院應該會給得易科罰金的刑度。
    4.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2/10 06:52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5)

    您好,您可能會被以詐欺罪之幫助犯及違反洗錢防制法起訴,建議於偵查階段先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看看是否有機會換取緩起訴,謝謝。
    
    綜上,如您仍有疑問,可以加LINE討論,謝謝。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2/10 08:44
    回覆諮詢(21628)、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60)

    您提供帳戶可能遭認定為詐騙集團共犯,違反洗錢防制法與刑法幫助詐欺等罪遭檢警偵辦,綜合相關事證仍有爭取緩起訴的空間。 
    將來如遭起訴,匯款到您帳戶的被害人將對您提起附帶民事求償。
    現階段建議盡快蒐集證據,將通聯紀錄、對話紀錄保存好,加Line與律師諮詢後續如何處理,並考慮將來委任律師陪同製作筆錄、開庭偵訊及辯護,以保障您的權利。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10 09:24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7)

    您好,就您所述,後續可能會被檢方以詐欺幫助以及違反洗錢防治法等等罪名起訴以及名下所有帳戶將被凍結並且各地可能都會分案;可一併請求合併偵查,後續可能遭被害人附帶民事求償,有無刑事答辯空間爭取不起訴處分或是和解爭取緩起訴空間,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當初對話記錄應妥善保存。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12/10 15:00
    回覆諮詢(4254)、最佳解答(168)、獲得感謝(1021)

    您好:
    
    1.原則上交付帳戶、提款卡、密碼後遭使用為人頭帳戶時,在檢察官、法官的眼中原則上會先被推定有幫助詐欺之故意,蓋一般人皆知將帳戶、提款卡、密碼交由他人時會有遭到濫用之可能。故您應試圖去舉證,為何您會要交出帳戶、提款卡、密碼,及是否符合常情。
    2.在您已把對話刪除的情況下,不免對於前述舉證會產生困難,對於遭認定犯罪的機會會比沒有對話紀錄來的高。可能會要從您自己有存入15000元這點來嘗試說服檢察官、法官,畢竟若要提供帳戶使用於詐騙應是不會連同自己的錢也存入。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2/11 02:05
    回覆諮詢(2301)、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207)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 a12121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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