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名帳戶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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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聯名帳戶為兄妹2人共同,戶頭若有100萬,若妹妹先往生,請問妹妹的先生是否有繼承權?
2.請問若要避免問題1的情況發生,請問是否有方法可不讓妹夫繼承?

謝謝
a23156ab用戶 發表於 2020/12/10 08:26

4 位律師回答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10 08:30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感謝律師回答
    妹妹配偶為妹妹繼承人之一,自得繼承妹妹遺產;
    可以生前即進行贈與或相關財產規劃,否則,繼承發生後,繼承人有特留分問題,仍有最低保障限度;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電話或加賴聯繫諮詢。
    
    
                         
  • 張智凱律師
    張智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10 09:32
    回覆諮詢(449)、最佳解答(28)、獲得感謝(147)

    感謝律師回答
    一、您的妹夫有繼承權。
    二、您妹妹若透過生前的財產規劃,即可達到您所述的目的。順帶一提,實務上認為:預先約定拋棄繼承無法律上的效力。
    
    若有疑問,請加LINE諮詢。
    
    
                         
  • 黃子欽律師
    黃子欽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2/10 10:33
    回覆諮詢(42)、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3)

    感謝律師回答
    一、你妹妹的先生為繼承人之一,得繼承妹妹遺產。
    二、你妹妹可以在繼承發生前(死亡前)將財產事先進行規劃,則可以避免前述情形發生(但事先法條及實務見解都不承認事先拋棄繼承權的概念)。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2/10 11:22
    回覆諮詢(19877)、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感謝律師回答
    妹妹的丈夫有繼承權,建議先考慮就生前財產做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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