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離婚

婚姻.監護 離婚 981 次瀏覽
我想跟先生離婚,他脾氣不好也有簽賭,2年前才因盜用公款被起訴,判8個月緩刑5年,我現在身上所欠的130萬全是因為他簽賭而去借的
我有訴請離婚過但傳喚我們要開庭時,被他發現就逼迫我取消了
結婚這4年來常跟他提離婚但他都不肯
我想請問我該收集什麼樣的證據比較好離婚?
087bc755用戶 發表於 2020/12/10 14:55

9 位律師回答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10 14:59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主要看有無離婚事由相關證據,例如家暴、外遇或其他難以維持婚姻事由的證據資料;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電話或加賴聯繫諮詢。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2/10 15:05
    回覆諮詢(19554)、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09)

    可以記錄日常生活的情況,以及先生賭博等證據,詳細細節可加LINE諮詢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12/10 15:46
    回覆諮詢(6805)、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4)

    您好,有無訴訟空間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張智凱律師
    張智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10 16:16
    回覆諮詢(449)、最佳解答(28)、獲得感謝(147)

    您好: 
    依您所述,若「宣告刑」在6個月以上,雖然有緩刑,仍可構成離婚的事由,但須在知悉時起一年內提起訴訟;若您知悉判刑的事實,並在1年內訴請離婚,成功機率很大。
    
    
                         
  • 談恩碩律師
    談恩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10 17:20
    回覆諮詢(55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141)

    您好,是否能夠成功訴請法院判決離婚,您可以先參考民法第1052條第1項與第2項的規定,朝法條規定的事由為方向,蒐集證據。但因為相關的法律要件涉及專業,建議您向律師尋求專業意見,以確立方向與訴訟等計畫。
    本人承辦許多婚姻家事案件,有任何問題,歡迎您隨時來訊。
    
    
                         
  • 梁雨安律師
    梁雨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10 17:44
    回覆諮詢(459)、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93)

    如判刑八個月部分已判決確定,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訴請離婚(知悉後一年內要提出),就對方賭博造成婚姻難以繼續維持部分,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訴請離婚。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12/10 18:50
    回覆諮詢(4109)、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您好:
    
    應有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主張離婚之可能,惟需於知悉遭判刑起1年內訴請離婚,建議您要先釐清是否已經逾越1年的時間。 若已逾越1年,則可能需往1052條第2項的概括事由主張,此部分目前看起來您的狀況會是以先生有賭博惡習為由訴請離婚,不過仍建議您可尋求律師進一步的諮詢意見。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0/12/11 02:03
    回覆諮詢(1868)、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4)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 a12121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11 10:51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可以參考以下之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8年度婚字第406號:「...按夫妻之一方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6個月確定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10款著有規定。次按前開所謂有期徒刑逾6個月,係指宣告刑而言;行刑權消滅或受緩刑宣告,仍可訴請離婚,縱緩刑期滿而緩刑宣告未經撤銷,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者,亦可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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