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詢問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785 次瀏覽
律師好:
我家有一隻老犬,因為行動不便所以在家都不會繫繩。
昨天(12/09)一早隔壁門口發生一起機車碰撞,當事人指稱是為了閃避家犬才會造成車禍。
警察做筆錄時有請家父簽名,說實際責任需要等一個月判決下來才知道。
但路口沒有監視器,也沒辦法證明是否真的是家犬造成。
今天(12/10)當事人家屬回車禍地點牽車,不能理解我們家為什麼都沒去探望當事人。
但目前尚未證實實際車禍原因,若我們去探病,是否會默認是家犬造成?
也因為無法釐清車禍原因,我們需要負起什麼法律責任嗎?
謝謝!
de916768用戶 發表於 2020/12/10 19:47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2/10 19:52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探視不等於默認
    如果是因您家犬導致他人受傷,您家人可能構成過失傷害罪及民事上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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