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繼承人 2293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律師您好,我阿公有3子一女(我爸與兩個叔叔一個姑姑,一位叔叔已過世,)阿公於2013年過世(名下只有一間房子),但我爸在還未繼承阿公財產時於2015也過世了,叔叔目前消極處理中

問題:請問律師我該如何運用法律讓我們家繼承到我爸應該繼承到阿公的那一份財產,並且公平的分配給叔叔姑姑? 懇請回覆,謝謝您~
698d51a1用戶 發表於 2019/05/20 01:12

1 位律師回答

  • 陳奕安律師
    陳奕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5/20 15:23
    回覆諮詢(360)、最佳解答(25)、獲得感謝(10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依您所述,在法律上,您父親於阿公死亡時即繼承了阿公的財產;兩年之後,您(與您的母親、兄弟姊妹)又繼承父親的財產。叔叔等人怠於處理阿公相關繼承事宜,若已達到無法協議遺產分割方式的程度時,您可以阿公的所有現存繼承人為當事人,向法院請求分割遺產。
    
    然而,因叔叔等人自阿公過世後就消極處理,所以要請您先確認是否已就阿公遺留下來的不動產(即房子)辦妥繼承登記。
    
    縱使部分繼承人因故不願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也能由繼承人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所遺之不動產辦理繼承登記。若還沒辦繼承登記,直接訴請分割會遭到法院駁回。
    
    若已辦妥繼承登記,眾人仍然無法以協議方式分割遺產的話,則您可以兩位叔叔、一位姑姑為被告(註:若過世的叔叔有子女,則改列其子女為被告;亦即現尚存的全部阿公繼承人(包含再轉繼承人)都要列為原、被告),向法院請求裁判分割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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