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詐害債權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1132 次瀏覽
我之前到地檢署起訴債務人在將受強制執行之際將房子信託意圖損害債權人(我本人)之債權。前兩天收到地檢署的起訴書寫該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那麼接下來我是要等法院進一步的通知,還是需要主動要求法院解除信託並拍賣債務人房屋呢?
b15c09f6用戶 發表於 2020/12/11 00:13

2 位律師回答

  • 張智凱律師
    張智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2/11 00:22
    回覆諮詢(449)、最佳解答(28)、獲得感謝(147)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您所提的是刑事告訴,處理的是債務人是否構成犯罪的問題,雖然中間您有與債務人協商和解以滿足債權的機會,但若要按您所說去處理,則應該要另外提起民事訴訟,依信託法第6條規定撤銷信託行為,並移轉回債務人名下後,再拿您已取得的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12/11 09:05
    回覆諮詢(19752)、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2)

    刑事可等法院通知,民事部分您可提出民事訴訟撤銷信託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