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交保金拿得回來嗎?

刑事犯罪 毒品.違禁品 3542 次瀏覽
我朋友前年案件今年要執行沒去被通,今年又犯一條有交保,請問今年案件的交保金拿得回來嗎?
b59c67bf用戶 發表於 2019/09/03 03:43

1 位律師回答

  • 楊時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09/03 09:20
    回覆諮詢(131)、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56)

    感謝律師回答
    (1)依你所述,你繳納的保證金應該是針對今年犯罪,到案後具保繳納給地檢署。
    (2)「法院或檢察機關收繳刑事保證金之案件,經撤銷羈押、再執行羈押、受不起訴處分、有罪判決確定而入監執行、因裁判而致羈押之效力消滅或有其他應發還刑事保證金事由者,原收繳刑事保證金之法院或檢察機關知悉該事由時,應不待具保人聲請,即時查卷辦理發還刑事保證金、利息。」(刑事保證金存管計息及發還作業辦法第8條第1項)。所以,當你受不起訴處分、有罪判決確定而入監執行、或有其他應發還刑事保證金事由時,地檢署應發還保證金及利息。
    (2)「向檢察機關繳納刑事保證金之案件,經法院判決無罪、免訴、免刑、緩刑、不受理確定、撤銷羈押、再執行羈押或有其他應發還刑事保證金之事由者,法院應儘速檢附國庫存款收款書通知聯(第二聯)影本及裁判正本,通知檢察機關辦理發還刑事保證金、利息。」(刑事保證金存管計息及發還作業辦法第8條第1項)。所以,當你獲得無罪判決、免訴判決、免刑判決、緩刑判決、不受理判決確定、或有其他應發還刑事保證金事由時,法院應通知地檢署發還保證金及利息。
    (3)司法院網頁也有說明:
    (4)綜上,通常來說,你要在偵查中獲得不起訴確定、緩起訴確定,或經法院審理後判決確定,才可聲請發還交保金。如果案件有上訴救濟,因為尚未確定,無法聲請發還交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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