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返還撫養費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830 次瀏覽
事實經過:
阿嬤日前生病住院,請求其餘叔叔看護他,他們只願花些微時間出現,甚至不出現照顧,如今他們還要求他離開老家(他與其他叔叔同住)來我爸爸家住,原本約定四個兄弟約定每月個給3千當阿嬤的贍養費。
我爸爸都是每月匯款,其餘在平時我不知道他們有沒有給,如今阿嬤來我家,要求他們給阿嬤的生活費,他們不願意給,甚至提說,怕她亂使用,三個人只願給五千塊給他使用,外加他們還說,以後阿嬤看醫生之費用要由我們出錢。
跟他們拿錢就不願意給,明明有能力養寵物(不只一隻大型犬)
備註:阿嬤目前沒有經濟能力

問題:
1.是否能請求他們支付?
2.是否能請求他們返還相當費用?
3.由於經濟能力來說叔叔們都沒結婚,我爸爸有小孩經濟壓力比較大,能否用法律方式要求負擔比例的增減?
2190834c用戶 發表於 2020/12/13 14:49

3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13 14:58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扶養費是依經濟能力分擔,奶奶可透過法院請求各子女給付扶養費,先前代墊扶養費之人,也可要求返還代墊的扶養費。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2/13 15:57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阿嬤可以對其他負扶養義務之人提告要求支付扶養費,已經支付的可以向其他人提告要求返還代墊的扶養費。
    法律規定依照經濟能力分擔,就此部分可由阿嬤當原告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認定。
    詳細提告細節受限於版面篇幅,可加LINE 諮詢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12/14 11:39
    回覆諮詢(4137)、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阿嬤可請求您父親以外之扶養義務人負擔扶養費用,原則上法院會用阿嬤生活縣市的支出水平和扶養義務人的經濟能力作為判斷負擔金額多寡之依據。
    2.父親已支出的代墊部分,可向其他扶養義務人請求應負擔的比例。
    3.如阿嬤是與父親同住,原則上父親為阿嬤的主要照顧者,其照顧的勞力非不能評價為扶養費用之支出,應可主張無需再另外給付阿嬤扶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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