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被拍不雅照對方要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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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朋友在某交友軟體上跟對方聊天認識之後,加了LINE不久就被對方要求傳不雅自拍照,朋友也傳了,對方看了之後並沒有刪除其照片,並稱說自己有備份等說詞,最後不歡而散,過了3個月也就是昨天那位之前叫他傳照片的人再度找到他與他聯絡,並拿朋友之前傳的照片跟他說"妳要是不給我一萬元我就把照片公布各大社團!,並且說了拿到錢才會把照片刪除,但我認為對方並不會把照片刪除,如此強硬的做法很可能會讓對方變本加厲,我朋友全程並沒有反制對方,都是對方在威脅以及用這種強硬的手法逼迫,請問這樣該怎麼處理比較好,是否可以告對方?(在不知對方名字的情況下!)


問題:是否可以提告?
5989add1用戶 發表於 2020/12/14 17:29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2/14 17:31
    回覆諮詢(19859)、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感謝律師回答
    可以建議朋友截圖後報警提告恐嚇取財罪,請警方調查對方資料。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2/14 21:40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對方之行為應已構成恐嚇取財罪,建議保留對話紀錄等提起告訴;惟警察可能會跟您朋友說直接封鎖對方就好了而不想受理,此時您朋友可能要撰寫告訴狀來提出告訴(直接遞給地方檢察署)。另,千要不要匯錢給對方,不然將永無寧日,時時擔心不雅照有被散布之風險。
    
    刑法第346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第2項)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第3項)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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